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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活动适用法律之己见/杨联利

时间:2024-05-19 13:42:4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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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活动适用法律之己见

杨联利


近年来,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发展迅猛,随之一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如老虎机、跑动物机、轮盘机等不断出现。经营者利用它非法营利,诱使未成年人参赌越来越多,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妨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化部、公安部三令五申明文禁止,1996年10月16日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管理,取缔有奖电子游戏机经营活动的通知》 (文市发[1996]8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令禁止有奖电子游戏机经营活动。1999年3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使用具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在查处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活动中,有的公安机关对经营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以赌博进行治安处罚。其理由是,消费者通过游戏机可获取退币或积分,然后以退币或积分在经营者处领取现金或实物,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是一种赢利性的赌博行为。根据《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自1996年12月1日起,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再从事有奖经营活动的,一律按赌博活动,由各级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查处。对业主、经营者按聚众赌博依法查处。”所以公安机关对经营者予以治安处罚是正确的。
笔者认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十四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五)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罚经营者的主体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授权公安机关可以以赌博对提供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的经营者处罚权限。对经营赌博功能游戏机行为的处罚,《通知》作了指引性规定,指引行政机关以(聚众)赌博处理,《条例》则作了明确的授权性规定。从法律规范的效力上讲,《通知》属于规章性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作为行政法规的《条例》。在《条例》颁布以前,《通知》关于经营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活动的定性应是正确的,但《条例》颁布实施后,应以《条例》为依据实施行政处罚。如果消费者与消费者利用游戏机竞技赢利,则可以以赌博定性,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 杨联利 电话 13891057898
u4u4163@163.com

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通知

(一九九二年五月三日农业部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林、农牧渔业、农业)厅(局)、兽药监察所,中国兽药监察所: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简称“中国兽药典”)1990年版一、二两部,自1992年6月1日起实施。
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实施后,原1978年版《兽药规范》中收载的和历年来农业部、农业部畜牧局颁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以及1985年版《兽医生物制品制造及检验规程》中同品种的检验标准废止。1989年颁布的《中国兽药典》选编试行本即停止执行。
二、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中注射剂的澄明度按照中国兽药监察所(76)监字第43号文制定的《兽用针剂澄明度标准》检查。
三、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中抗生素注射剂澄明度检查、色泽检查按我部(1990)农(牧)字第14号文颁布的《兽用抗生素注射剂澄明度检查标准》、《兽用抗生素注射剂色泽标准》执行。
四、兽药的有效期及其规定见附件一、二(略)。
五、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在实施中,生产厂家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厅(局)审查后,报我部核准。
六、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中生物制品成品检验部分的支原体和外源病毒的检验项目推迟至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但生产用毒种,必须进行这两项的检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深办〔2008〕6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四日

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我市涉及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法规制定或修改,改革举措以及市政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重大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

  第三条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制和"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

  第四条 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如下重大事项:

  (一)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改。

  (三)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或改制。

  (四)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市政规划建设。

  (五)涉及到诸多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六)各级党委、政府或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评估内容:

  (一)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三)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有可能就哪些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

  (四)对涉及群众有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对所涉及群众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否与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第三章 评估责任主体

  第六条 评估责任主体是重大事项方案制订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由同级党委、政府指定。

  第七条 市级重大事项由市级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评估,区级重大事项由区级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评估。具体如下: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国资委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规划、建设部门负责牵头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等方面;国土房产部门负责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等方面;环保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等方面;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物价部门负责物价管理等方面;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城管部门负责城管执法等方面。

  第八条 各级信访、维稳部门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导和协调。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九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一般评估和重点评估。

  (一)一般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没有社会稳定风险或风险较小,不会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事项。

  (二)重点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一般评估由评估责任主体根据有关规定,就重大事项征求意见、论证和公示的同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认真预测,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同级信访、维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重点评估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评估遵照以下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到第四条规定内容之一、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必须书面函告同级信访、维稳部门,并将其确定为需重点评估事项。

  (二)制定评估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三)组织进行评估。由评估小组根据征求意见、论证和公示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对涉及到稳定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缜密分析,科学预测。

  (四)编制评估报告。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对稳定风险作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的最终评价;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建议。

  (五)制定工作预案。对评估出来的不稳定隐患,制定调处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六)上报。评估主体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同级信访、维稳部门。同级信访、维稳部门在认真审核后,上报同级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或组织实施不力,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依据《深圳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试行)》,由同级信访、维稳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治等部门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在各评估牵头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审核安排。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